2008/09/29

克利論藝 KLEE ON ART 摘要3

「被激起的」這個說詞是行動開始之初的一切必須。「被激起的」意味著先於行為之前階段,與以前所進行的事之間的聯繫,與過去的紐帶關係。

在概念中,越過起始階段的情感可能得到進一步的刻畫,不只限於開始,而是從開始延伸到結束,造成一個循環。在這循環中,一切以動為準則,不存在何處是開端這個問題。

在這種規範標準的運動方式的作用下,一個創造性的序列在我們的心中成形。由於我們自己被感動了,我們發現使人感動也變得容易起來。

我們最初的感動;感動像作品的移轉;作品與外人,即觀賞者交流時的能動性:這些是整個創作過程的主要分段,包括創作前、創作和創作後三個階段。

如果我們追蹤一件粗糙的、簡單的作品的逐漸展開,我們就會看清楚兩件事:首先是結構現象,與衝動有關的現象,與生活狀況相連的結構,從神秘的可變性向明確的目的性發展的結構。在早期製作階段,當最小意義上的形式(結構)首次顯現時,這種現象已能為人辨明。

結構與形式之間的關係,即使是發現於最小的事物中,在後來的階段也保持它的本質特徵,這是由一個原理決定的。我認為這種關係的本質能用一句話來描述:毫無疑問是在某些內在或外在的需要驅使下創造形式的方法,比它本身及其目的更為重要。

方法至關重要,它決定一件作品的最終性格。結構決定形式,因而是兩者中較為重要者。

因此,我們不能將形式看做解決的方法、結果、終點,而應將它看做創造、生長、本質。作為現象的形式是一種危險的幻想。

作為運動,作為行動過程的形式是好東西,積極的形式是好東西。作為靜止,作為終點的形式是不好的,消極的、完成的形式是不好的。結構是好的,形式是不好的;形式是終點,是沒有生命力的,結構是行動過程,是活躍的,結構就是生命。

這是我們順著一件簡單的、草創階段的作品逐漸開展而發現的第一件事。然後,第二件事自己顯現出來。

隨著創作過程的持續,隨著某種創作方法的深入,單調的危險開始顯現。因為,作為方法是不會使我們厭煩的。它必須升得更高,以令人激動的速度向外擴展,升高、降落、背離,它必須有秩序地或多或少地變得有點不同,變寬或變窄,變易或變難。各部份必須組成一個明確的結構:一個人必須一眼就能涵蓋它們的不斷擴展性;它們彼此之間必須形成一個明確的關係。通過創作方法和作品之間的一致性,該作品成為一個不斷完善的結構;最初的平調發展成幾個不同的韻律。創作方法的不同部分組成一個完整清晰的整體。整體的一般結構與部分的本質結構之間的互動關係成為有關均衡協調基本理論的中心。不同方式的相互作用產生不同種類的作品。
(保羅克利筆記本卷1思考的眼睛 168-1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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