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青年作家有什麼勸告?
我願意給青年作家一個非常簡單的勸告:不要考慮出版,而要考慮作品。不要迫不及待地附印,不要忘記讀者,如果試圖創作虛構小說的話,不要試圖描寫確實無法想像的事物。不要寫他僅僅認為是驚人的事件,而要寫那些可以使他充分發揮想像的事物。至於風格,我寧取詞彙匱乏而不要過分靡麗。如果說作品常有一個道德缺陷的話,那就是虛榮。當然,我並不否認盧貢內斯的才智,甚至是天才,但我不完全喜歡他的理由之一就是我注意到他在寫作方式上有某種虛榮。當一頁上的形容詞和比喻全部翻新的話,通常表明了作者的虛榮和嚇唬讀者的慾望。永遠不可以讓讀者覺得作者在顯示技巧。作者應該有技巧,但不能引人注目。事情做得極其出色的時候,看上去是輕鬆愉快、水到渠成的,如果你發現刻意雕琢的痕跡,那就說明作者的失敗。我也不想說作品必須渾然天成,因為那意味著作者信手拈來就是恰當的詞句,那是不太可能的事。一件作品完成時,應該是渾然天成的,僅管實際上它可能充滿了隱秘的巧妙和樸實的(不是自負的)機靈。
你最初創作時以詩歌和隨筆為主,大病一場後,開始寫短篇小說。你是否偏愛某種寫作形式?
我覺得它們基本相同。事實上,我幾乎不知道自己打算寫什麼------論文、短篇小說,或者不受格律限制的自由詩。我要在寫完第一句後才知道。彷彿是那第一句定出了格調。接著,我找到要找的節奏。然後繼續。但是,我認為無論寫詩或者散文,本質上並沒有什麼差別,至少我的情況是這樣的。
這麼說來,你作品的形式和內容是在創作中逐步形成的?
是的。我感到有寫作的願望時,立刻靜下來,試圖傾聽。接著,有些東西開始形成。我盡可能不加干預。再接著,當我開始聽到成形的字句時,我落筆寫下。我盡量避免絢麗的詞藻、華而不實的文體等等,因為我認為那些東西是錯誤的。構思的過程有時比較順利,有時不順利,我自己做不了主。完全要碰巧。
這類靈感……
呃,我覺得靈感這個詞說得大了一些。
這個過程------是不是你生活中常有的事?
不,時有時無。有時會有乾涸的階段,什麼都想不出來。那時我知道那些階段是真實的。我知道當我覺得自己筋疲力盡,當我認為沒有東西可寫的時候,我內心裡就出現了一些情況。到了一定的時候,我內心裡冒出了泡泡,升騰到表面,我便盡可能傾聽。這一切毫無神秘之處。我猜想所有的作家都會有同樣的體驗。
約翰.西蒙在評論你的《自選集》時說,許多別的作家把現實和幻覺分得很清楚,你和他們不同,在你作品裡,現實即幻覺,而幻覺又是現實,兩者合而為一了。
是啊,我不知道我們能不能加以區分。為了區分,我們首先要知道我們是否真實。過去兩三千年來,哲學家們為此爭吵不休,那不是我能解決的問題。 比如說,「不真實的物」或者「不真實的事」這類詞本身就有矛盾。因為假如你能談論什麼,或者甚至夢到什麼,那個「什麼」就是真實的。當然,如果你對「真實」一詞另有解釋,那又另當別論。但是我不明白事物怎麼能是不真實的。舉例說,我看不出來有什麼理由說哈姆雷特比勞埃德.喬治(David Lloyd George 1863-1945 英國政治家)不真實。
你對虛構作品很感興趣。這個概念是否適用於荒誕作品呢?
我對虛構作品的創作很感興趣,當然,對閱讀也感興趣。但是我認為我們稱之為虛構的東西,從做為真實象徵的意義上來說,也有可能是真實的。如果我寫一篇虛構小說,我不是隨心所欲地胡謅一通。相反的是,我在寫代表我的情感或思想的東西。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說,虛構小說和源於環境的小說同樣真實,也許更真實。因為說到頭,環境瞬息改變,而象徵始終存在。假如我寫布宜諾斯艾立斯的一個街角,那個街角說不定會消失。但是,假如我寫迷宮,或者鏡子,或者夜晚,或者邪惡和恐懼,那些東西是持久的-----我是指它們永遠和我們在一起。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我認為虛構作品的作者所寫的東西比報紙上刊登的更真實。因為,當然,報上寫的永遠只是意外事件和情況。當然,我們都生活在時間之中。我認為我們寫虛構作品時,我們想脫離時間,寫持久的東西。我指的是我們盡力要待在永恆之中,雖然我們的企圖不太可能成功。
你說過你寫作的目的是「探索某些哲學體系的文學可能性」。
許多人把我看成思想家、哲學家,甚至神秘主義者-----當然,我只能感謝他們。事實上,盡管我認為現實令人困惑-----而且程度越來越嚴重-----我從來沒有把自己當成思想家。人們以為我專心致志於唯心主義、唯我主義或者猶太教神秘哲學,因為我在小說中引用了它們。其實,我只想看看它們能派上什麼用處。另一方面,有人認為,如果我派了他們用處,那是因為我受它們的吸引。當然,這沒有錯。但事實上我的思想混亂得很,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唯心主義者。我只是個文人,我利用那些題材盡可能寫點東西而已。
你個人有宗教信仰嗎?
不,我沒有宗教信仰,但是我希望有。當然,我可以按馬修.阿諾德(Matthew Arnold 1822-1888,英國詩人)所詮釋的上帝一詞的意義信仰上帝,也就是我們之外的某種促成正義的力量。但我認為那種解釋過於模糊。我想你的要求更深一步。至於個人的上帝,我不喜歡把上帝看成是一個人-----盡管我很喜歡人,畢盡我自己也是人。但是我不認為一個對道德準則、對我的所作所為很感興趣的上帝有什麼用處。我寧願把上帝看成一種冒險家-----甚至像威爾斯設想的那樣-----或者看成是我們內心的、導致不可知的某種東西。我不認為我能真正地相信最後審判日;我很難相信天堂地獄、善惡報應。我在一首十四行詩裡寫過-----就這一點而言,我似乎一直在自我剽竊、自我模仿-----我認為自己進不了天國,下不了地獄,也不會有永生。我的意思是說,如果非接受永生不可的話,我可能接受。但是-----如果死後有知的話-----我寧願不知道有關博爾赫斯的所有情況,不知道他在這個世界上的經歷。可是我認為個性取決於記憶。如果我的記憶被抹掉,我就不知道自己是否存在了-----我的意思是說,我就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同一個人了。當然,我不必解決這個問題。如果有上帝的話,那是上帝的事。因此,我請求任何上帝:如果他或他們賜予永生,我希望也能賜予遺忘。
當代作家中間,有沒有你喜愛的、對你有吸引力的?
如果我非得提當代作家不可的話,我當然想提柏拉圖、托馬斯.布朗爵士、斯賓諾莎、托馬斯.德.昆西、愛默生、叔本華。也許還有安杰勒斯.西勒休斯和福樓拜,為什麼不呢?那些是我想到的名字。我只不過重複了埃茲拉.龐德的話。他說「凡是藝術都是當代的」-----我認為他說得對。我不明白,對我來說,為什麼一個人僅僅由於和我分享了生活在同一個世紀的事實而比另一個死去多年的人更為重要。(說到頭,如果我在看某一個作家的作品,那個作家就是和我同時代的人-----我的意思是說他屬於現代。)因此,我認為「現代」這個詞沒有任何意義;而「當代」這個詞只是「現代」的同義詞而已,我認為兩者都沒有意義。
有一個主題,即使有的話,也極少出現在你的作品裡,那就是性。原因何在,你能說說嗎?
我認為原因在於我考慮得太多了。我寫作時,努力擺脫個人情感。我想原因在此。不過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那個題材被無數次採用,已經用濫了,我清楚地知道我說不出什麼新的、或者有趣的東西了。當然你可以說我用過的別的題材也給用濫了。例如孤獨、個性。不知怎的,我總覺得我在時間和個性的問題上還有許多文章可做,而不僅僅限於布萊克(William Blake 1757-1827 英國詩人)說到「通過夢境編織性的衝突」和「在生命的網上哭泣」時涉及的題材。我不知道我有沒有通過夢境編織性的衝突。我不想至於這樣。但是說到頭,我的責任是編織夢想。我想我有選擇材料的自由。
2 則留言:
什麼時“道德缺陷的話”?
是髒話嗎?
你國文要好好加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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