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0/08

貝克曼( Max Beckmann, 1884―1950 ) (On My Painting) 雨芸譯 摘要

我想在作品中表現的是,自藏於所謂現實之後的思想。我正在尋找一座由可視界導向不可視界間的橋樑,就像有位著名的祕法家說過:「假如你希望把握精神世界,你就得凝視到物質世界最深奧之處。」

我的目標一向都在掌握現實所散發出來的魔力,並將之轉化到繪畫上來~透過真實,使精神變成可見的。聽來也許充滿矛盾,但是實際上,形成人類存在的奧妙就是現實!

我的問題之一,就是發現自我,它只具一個形狀,而且是不朽的~在共同塑造我們所居留的這個世界的動物和人類中、天堂與地獄裏,去找尋這個自我。

空間,依然是空間,是圍繞著我們,我們容納自身於其中的一個龐碩之神。

這就是我想透過繪畫來表現的東西,一種不同於詩與音樂的作用;但對我而言,乃是命定必然的。

每當精神的、形而上的、物質的,或非物質的事事物物來到我的生命中,我只能以繪畫的方式使之穩定。有關係的不僅是主題,而是要如何利用繪畫,把主題轉譯成形相之摘要。因此我幾乎不需要抽離任何東西,因為每個對象已經夠不真實的了,如此不真實,我只好以繪畫的方式使它成為真實。

我經常寂然獨處。我在阿姆斯特丹的畫室,是一間又大又舊的煙草儲藏室,它在我的想像裏,再度滿載著來自昔日或今日的形像,仿如暴風雨和陽光推移的海洋,時常湧現於我們的思潮中。

然後形狀成為生命,我在我稱之為上帝的空間之浩瀚虛幻裏,領物到它們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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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表現方式是繪畫;當然欲達到此目標還有別的方法,比如文學、哲學或音樂;然而做為一個畫家,被賜以或咒以的強烈的感受性,我必須用我的雙眼去尋找智慧。是的,用我的雙眼!因為沒有比不以感官的激奮,來捕捉每一個美與醜的外形;卻以純知性的態度,描繪出來的「哲學概念」更荒謬,更不洽當的東西了。假如由這些我在可視界發現的形式,產生了文藝題材~例如肖像、風景畫,或者可辨識的構圖~那麼它們都來自感官,在此種情形下來自眼睛,而且每一知性題材都再被轉變為形式,色彩與空間。

任何知性的,超物質的東西,在繪畫裏,均因眼睛暢往無阻的勞動而結合在一起。每一朵花、一張臉、一株樹、一顆果子、一片海、一脈山的韻味,都由感性強度熱情地標注出來;而我心靈的活動也不知不覺中滲入其中。就是這種真誠,這種永世不移的力量核心,賦心性及感官予表達個人事物的能力。靈魂有股力量催促人之精神繼續演練,以擴大其空間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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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我們的想像力持續不衰,我們仍將不斷說話,繪畫,產生音樂,來使自己厭倦,使自己興奮,製造戰爭與和平。想像可能是最具果斷性的人類性格。我的夢是一種對空間的想像~以內在精神的超等差級數,去改變客體世界的視覺印象。這項法則裏,只要變化本身擁有高度的創造能力,那麼對於客體的任何變化都被贊同。至於這種變化會導致觀眾的厭煩或興奮,則要靠你來決定了。

支配我從事一個客體的想像轉化工作的,乃是對形式因素的統一運用。有件事是確定的~我們必須把立體的客體世界轉化成平面的繪畫世界。

假使佔據畫面的單是空間的二次元概念,我們只能得到應用藝術或裝飾藝術。無疑這也可以帶給我們歡愉,但我個人覺得那是煩悶的,因我不曾自其中發掘足夠的視覺感動。把高寬與深度轉變成平面,對我而言,是個神異的經驗,在這神異當中,我瞬間撇見那我全心追尋的第四度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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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相當範圍內,光線一方面助我配置畫面,另一面助我深察對象。

我們仍然不知道這個自我到底是什麼,在這個自我中,你我各以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我們要往更深處凝視,深至其源頭。因為自我是世上最大的翳隱奧秘。休姆(David Hume, 1711―1776 ,蘇格蘭哲學家及歷史家)與斯賓賽(Herbert Spencer, 1820―1903 ,英國哲學家)探討其面面觀,終究無法找出真相。我相信自我及它那永恆不變的形式。它的道路,很奇妙地,也是我們的行徑。我因之熱衷於個體現象,所謂的完整個體,而且我多方嘗試著去解釋並呈現它,你是什麼?我是什麼?這是隨時困擾折磨我的問題,也許也在我的藝術裏扮演某個角色。

色彩對我這個畫家而言,是美麗而重要的;它代表奇妙的「永恆」之幻化光譜。我用它來豐富畫面,並進而據以探掘對象。色彩於某一程度內,也決定了我的精神外貌,但它在處理上仍附屬光線與形式。過分強調色彩而至於犧牲形式和空間的話,在畫面上就成了一種重複的色彩見證,也就接近工藝品了。純色與中間色調應該混合使用,因為它們是互補的。

然而,這些都是理論,有時候語言文字瑣碎得無以表明藝術問題。或許只當在投入幻想裏時,我方能實現我第一個未定型的想法,我渴望去完成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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