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選演員在於,從眼前這張臉我看到了什麼,這張臉跟我訴說了什麼,從它我直覺、知道、認出了什麼,在這張表面之下,我又感覺到什麼。
我只要他表達出他最適合的樣子,這樣的效果通常都很好。每個人都有一張獨一無二的臉孔,不會有另一張臉更適合你,生命本身不會弄錯的。
我覺得必須讓聲音像影像般擁有表達力,必須讓聲音和影像一起成為我表達的工具,聲音和影像是相對的。
重要的是戲中的角色要有一個更能表現出他特性的聲音。對我而言,配音是絕不可缺的,是種音樂活動,再次強調出角色的意義。
我們對於未知的事物都會感到一股衝擊、刺激,彷彿與它有一種奇妙的關係。但要說出來、表達出來,鮮明生動、沒有錯誤、沒有誤解地重新複述這新東西的內涵,就只有以我們自己的語言才能表達了。我們一定要能清楚完全的跟自己溝通好,才能冀望跟別人也講得清楚。但是人常常誤解,以為電影就是攝影機裝好底片,事實擺在眼前,拍下來就是了。然而事實不然,物體和攝影機之間,人本身一定要插進來,否則電影只能提供含糊矛盾的訊息而已。
我必須充分應用我的表達工具來證明我所體會到的種種複雜情結;我絕不能接近完全的精準 不管是顏色、生命,或在最恰當的時刻構思出最恰當的場景,我追求的都不是接近準確。
什麼時候該用彩色不用黑白,或該用黑白不用彩色並沒有一定的規則。爛片常偏好彩色,你可以想像那五彩俗麗的顏色如何把人的想像力窒息死,你越想模擬現實,就越容易陷入模仿的假象中。像這種情況,黑白反而提供想像力奔馳的大空間。
什麼時候要選擇用彩色?當影片本身需要,當最初的影像是以彩色出現在你腦中,當顏色以成為一種表達工具,變成故事、結構、電影的感覺、詮釋的工具時,也就是像做了個彩色的夢,夢中的顏色像畫畫中的色彩具有意義、感覺之時。
如果有問題的話,問題則是在於詮釋顏色的技巧。電影影像不能像平面(比如圖畫)藝術那樣精準地界定顏色的色調,因為平面的光是固定不移的。在電影中,每個畫面的顏色會彼此滲透蔓延,如此方能打破畫面與畫面不相連的界限。除了在面對無可預見的色色相溶時的無力感,和因之而起對自己心愛的黑白懷想哀嘆外,基本上顏色是以一個新的層面豐富了電影,給它加添夢的象徵意味,而夢的象徵意味是和電影密不可分的。
燈光是電影的實體。我以前就說過,在電影中,燈光就是意識形態,就是感覺、顏色、色調、深度、氣氛,本身也是敘述情節的工具。燈光會補強、刪去、減少、增加、豐富、甚至創造意境,暗喻某種氣氛,使夢境幻想變為可信、可接受,同時能讓現實轉為幻境,是單調的日常生活幻化為海市蜃樓。它給影片增添透明度,隱含著張力與動感。
就我的閱讀中,有一件事給我印象特別深,就是佛洛伊德和容格對象徵主義的現象所持的不同看法。這問題我特別感興趣,因為就身為導演而言,我常在作品使用象徵性的影像。容格認為象徵符號比其它表達方式更能傳達直覺;而佛洛伊德卻認為象徵只是在替代別的應該割除、最好遺忘、不要表達出來的東西。因此,對容格而言,象徵符號是在表達無法表達之事,雖然表達出來隱晦不明;而佛洛伊德則認為象徵是在遮掩被禁止表達之事的方法。
我也懷疑我能不能把一部連我都不知道的電影的意義表達出來。我只能再說一次,這部片子是一個幻想或夢境之旅,走入記憶、壓抑,走入一個有無數出口、卻只有一個入口的迷宮之旅,所以真正的問題不在出去,而是在進來。
我一點也不認為我在扭曲現實。就本質上而言,我是在描繪現實。但我使用的是以表達當工具來消除、選擇、重組畫面,最後達成一種均衡狀態,這就是我的故事、我的敘事方式。我要求觀眾參與進來,共享我的觀點、我的感覺。從這方面來看,我所謂的「表達」很可能被誤解為扭曲。如果過濾過的現實經過重整再呈現就是扭曲的話,也許我的電影算得上是扭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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