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也是一樣。寫作和文學課程經常會長篇大論,夸夸其談地討論主題,叫人不勝其煩,仿佛這是神牛中的聖牛,但是(穩住了)這沒什麼大不了的。如果你寫了本小說,花了一周又一周、一月又一月的工夫,一字一句把它寫出來,等到終於寫完的時候,你應當舒展脊背靠到椅子背上(或是好好散個步),然後問自己你幹嗎費事寫它──為什麼要花費這麼多時間,為什麼它看似如此重要。換句話說,這都是圖個啥呢,阿爾菲?
寫作的過程中,你一天一天爬格子,好比是觀測每棵樹。寫完之後,你得後退幾步,看看整片森林。並非每本書都具有象徵、反諷,或是音樂般的語言(要不然怎麼管它叫“散文”呢),但是在我看來,每本書──至少每本值得讀的書──都言之有物。你寫第一稿的過程中,或是剛寫完時候的工作就是要認清你的書說的是什麼。而你寫第二稿時的任務──至少是任務之一──就是要讓這“言之有物”的“物”更明確。為達到這個目的,你可能得做些重大改寫和內容調整。這樣做給你和讀者帶來的好處就是重點更突出,故事更緊湊。這樣做極少失手。
頁200–201
我從未停止過自問:我為什麼要花那麼多工夫寫這本書?我本可以用這些時間去彈吉他騎摩托,是什麼讓我甘心做牛做馬還無怨無悔?我不能每次都很快給出答案,但通常都能有答案,而且不太難找。
我不相信一個作家,即便是寫了四十幾本書的人,會有太多創作主題。我興趣很廣,但只有幾個興趣點足夠深,可以支撐小說主題。我的核心興趣(算不上是執著一念,卻也有幾分相像)包括:科技發展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開,要重新關上是多麼難──可能根本關不上!(《末日逼近》、《林中異形》、《縱火者》);對上帝的質問:為什麼會有這麼可怕的事發生(《末日逼近》、《絕望》、《綠野奇蹟》);現實與幻想中間的微妙界限(《黑暗的另一半》、《屍骨袋》、《三人像》);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暴力有時對本質上的好人也會產生強大的吸引力(《閃靈》、《黑暗的另一半》)。我還曾經反覆地描寫孩童與成人之間的本質不同,以及人類想像力所具有的治癒能力。
我再重複一遍:這些都沒什麼大不了。這些只不過是些我的興趣所在,來自我的生活與想法,來自我作為男孩、繼而作為男人的經歷,以及我作為丈夫、父親、作家和愛人的不同角色。當晚上關燈之後,我一個人呆著,一只手壓在枕頭下面,睜眼看著面前的黑暗,這些問題會浮上腦海。
無疑你也會有自己的想法和興趣、你關心的話題,與我那些話題一樣,也都來自你作為人類的生活經驗和經歷。有些可能跟我上面列出的不無相似,有些可能會完全不同,但它們是你在寫作中應該好好利用的財富。雖然這些想法並非只是為此才存在,但為這個目的,它們確實可堪一用。
我要用一句警示語來為這篇小佈道文做結──從問題和主題思想開始寫,幾乎注定寫不出好小說。好小說總是由故事開始,發展出主題;幾乎很少是先訂好主題,然後發展出故事。這條規則的反例,我能想出的可能僅有那些寓言小說,比如喬治.奧威爾的《動物農場》(我有種暗藏的懷疑,疑心《動物農場》是先有故事才變成寓言的;如果我死後見到奧威爾,我有心就此問問他看)。
但是,當你的基本故事寫出來之後,你就需要想想它意味著什麼了,然後用想出來的結論去充實你的第二稿第三稿。若不怎麼做,就等於是剝奪了你作品(最終也是讀者)的遠見與深意,而正是這種深意讓你的每個故事獨一無二、非你莫屬。
頁207–208
摘至 《寫作這回事 創作生涯回憶錄》張坤◎譯
2011/02/19
斯蒂芬.金(Stephen King) 論寫作摘要
2011/02/13
海明威訪談摘要
一位作家可比做一口井,有多少種井就有多少種作家。重要的事情是井裡要有好水。最好是汲出定量的水,而不是把井水抽乾,再等待它滲滿。
凡是你可以略去的,你所知道的任何東西,在你的作品裡還會存在,那麼它的特質就會顯示出來。當一位作家略去他所不知道的東西時,它們在作品中像漏洞似的顯示出來。
要是你去描繪一個人,這個人就是平面的,像一張照片那樣。要是你根據你所知道的去塑造他,那他就是立體的。
如果一個作家停止觀察,那他就完蛋了。但是他不必有意識地去觀察,也不必去想怎樣它才會有用。開始的時候也許會那樣。但是後來他所看到的每一件事情都進入了他知道或者曾經看到的事物的龐大儲藏室了。要是知道它有任何用處的話,我總是試圖根據冰山的原理去寫它。關於顯現出來的每一部分,八分之七是在水面以下的。你可以略去你知道的任何東西,這只會使冰山深厚起來,這是並不顯現出來的部分。如果一個作家省略某一部分是因為你不知道它,那麼在小說裡面就有破綻了。
《老人與海》本來可以寫成一千多頁那麼長,小說裡有村莊中的每個人物,以及他們怎樣謀生,怎樣出生、受教育、生孩子等等的一切過程。這些東西別的作家們做得非常拿手,非常好。在寫作中,你受到已經被人寫到令人滿意的東西所限制。所以我試圖學習去做別的事情。首先,我試圖刪去沒有必要向讀者傳達的一切事情,以便他或她讀過什麼以後,這就成為他或她的經驗的一部分,好像真的發生過似的。
經驗不過是由細小的情節所傳達,而在內心裡保存的,它通過使讀者意識到他只有下意識地覺察的東西才具有表示整體的效果。
根據曾經發生的事情,根據存在的事情,根據你知道和你不知道的一切事情,你創造出來的東西就不是描寫,而是比任何實際的、現存的東西更要真實,你把它寫活了,如果寫得好,你就會使它不朽。這就是為什麼你要寫作,不是為了你所意識到的別的原因。那麼,一切你沒有意識到的原因又是怎麼樣呢?
《巴黎評論》1958年春季號海明威訪談 採訪者是喬治.普林浦教 海觀◎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