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思、回味對演奏的重要性
每個人都有其注意力集中的時間上限,我並沒有強迫自己每天練習八小時或不超過四十五分鐘等等,兩種極端都適足戕害創造力。在我注意力無法集中時,我一個音符也不彈,因為那樣會使我陷入機械化彈奏的泥沼裡。
許多人為了非音樂上的原因長時間練習,例如想要增加自信心等。你的自信心只有在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怎麼做後才會增加。假使你需要增加自信,演奏音樂並不是個適合的方法。諸如貝多芬、華格納、德布西、布列茲或莫扎特等偉大的作曲家,並不是為了我輩悲慘的鋼琴家們增進自信而寫下他們最內心的情感的。自信心植基於性格和推論的能力,我們只有從加深知識或洞察力著手,而非機械性的反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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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感性、技巧與音樂性不可分
音樂牽涉到一些簡單的原則:不要機械化的練習,不要被動地等待奇蹟,要有意識地去尋找表情和達到此效果的方法。一些看起來互相衝突的元素形成一個單體:理性、感性、技巧和音樂性是不可分離的。音樂演奏必須是有意識的過程,如果基礎功夫下得夠,靈感和直覺更容易來。
音樂之於我,是一種生活方式而非職業。專心致志,全神貫注,是音樂表演者的最高境界,因為為了聽者之樂而將意識投注於音樂之中,會立刻改變演奏的特質的。我們不能讓思慮游移,因為和聽眾最佳的溝通方式,是藉由和自我及正在演奏的音樂溝通而達到的。
上台表演一首音樂作品,幾乎是種自我中心的行為。因為我們假設我們將要做的,值得兩、三千人的聽眾即刻凝神聆聽。一旦表演結束,這種自我中心必須要消滅掉,否則它會使我們及其他人的生命變得無法忍受。除淨了外在的表現慾,自我可以成為創作和想像的中心。自我膨脹和壓抑,都是極為不智的。
思考和理性層面的音樂再創造,使你有時必須要在各種不同的詮釋之中做一統合,因為你無法同時將它們都表現出來。此時有兩種概念可供使用:分析是由結果推到原因;統合則是由原因推到結果。對產生之結果的知識,依賴對產生它之原因的了解。不同的作曲家可能專注在不同的表現元素上,諸如某些樂器的發展可以增加更多的表現可能。但是這一切都屬於暫時和可改變的表現方式,並不是表現本身。所以即使以哲學的角度來看,依賴機械性或沒有經過仔細思考的方法之詮釋,將是不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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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哲學的角度來看音樂
假如我們試著以哲學的角度來了解音樂,我們將會發現它包涵了三個領域:物理的、形而上的、以及心理的。音樂作品只能以物理的聲音呈現,而且必須符合聲學原理。它又能表達一種詩般的意境,使人能聽到「寂靜」,所以也可以說它是形而上的。音樂作品的不同元素和聲、韻律、和形式之間互相關連,有些比較顯著,使得它又可以用心理學的情況解釋。
所有的演奏必須保持自然的特性,不能顯露出表演前的分析工作。當演奏進行時,知覺和下意識,理性和直覺都合而為一,你要覺得你能用感情來思考,用思想來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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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最重要的是寧靜
對我來說,聲音最重要的層面是它開始以前以及結束之後的寧靜。如果你只將一首音樂看作聲音的總合,就會窺知聲音的宇宙本質。我可以感覺到現在,並思考現在。我可以思考與感覺過去,而且我可以對未來有某種預感,但是我無法想起出生以前的記憶,或者預期我死後的感受。然而在音樂裡,我可以而且也的確如此做,缺了這個層面我將會感到貧乏得多。因此,一方面,我在音樂中看到與自然平行的東西,另一方面,我在其中感到一種自發性。或許選擇生活於一個幾乎完全自發的情況下可能代表了對生命的某種逃避,但是音樂的這個層面不只是最吸引我的,它還提供我最佳的自我表達方式。我不記得是誰說的,沒有比音樂更好的逃避生命途徑,然而,也沒有比音樂更好的了解生命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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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音符不是音樂,唯有加了思想才是音樂
我們所有的思想必須當作音樂的一部分來理解,因為音樂就是思想。一堆音符的集合不是音樂,因此,音樂不能變成什麼,但是有些東西可以變成音樂。一堆音符的結合如果加以組織,使它們彼此之間產生一種關係,那麼它們就可以成為音樂。你只能經由思考的過程來提升感受的內涵。在音樂上正確地使用理智思考可以給你的直覺一種新的脈搏,一種新的自由以及更廣泛的知識。而更廣泛的知識不一定表示比較少的感覺。
一位音樂家對一首樂曲的第一反應是直覺式的,即使他努力採用科學而客觀的角度。隨著他開始演奏這個作品,他就經常開始覺得害怕攫取更多知識,怕這將會破壞他的新鮮感與自發性,以及那最初的直覺脈動,因為後者時常對演奏者來說非常誘人,而且也很吸引聽眾。我的看法恰好相反:我認為人們將理智視為感情的相反,大部分原因是來自迷信。迷信的想法才會認為如果你多了解音樂,你就會對它比較沒有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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