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20

伊忝(Johannes ltten) 關於構成 摘要

我反對程序規劃,反對對未來發生的事情預先設定機械化的表達方式。若當時的氣氛熱絡的話,應該在現場即興表達。

埋在地裏的胚芽係從胚芽本身,從與周遭的生命的流動關係,以及胚芽蘊涵的力量長出植物。嫩綠的植物應該類似一種精神結構,從深不可測的渴望推向人類思想的表層。

希望還有很久繪畫不會出現確定的構成原理。因為我感覺,某種原理本身並沒有特別的價值,而是在每個各別情況從原理本身發展出的東西才顯現出價值。從與周遭環境靈活的關係及從現有的原材料滋長出來。

我不想發展構成原理的程序,我想教導構成的發展。構成(Komposition)乃經過兩種交互作用的成分產生:一是構成的事物,二是構思的人。構成的事物應讓那個人能夠利用他的雙手,理解,和感受創造出某種東西,在極致的狀況謂之為藝術的東西(Kunstding)。我認為這種情況才值得去探求,討論。

這樣的藝術究竟是什麼東西?或哪些東西可以用這個字來形容?若我能夠廣泛透徹地想像「藝術」這個詞的涵義,就能對藝術或藝術品有鮮活的概念。

我們將嘗試定義「藝術作品」(Kunstwerk)這個字。這是由藝術(Kunst)跟作品(Werk)加起來的複合字。以藝術這名詞作為符號的東西,總是一種活潑、動人,急需表現、引人激動的東西,若非透過文字、聲調就是透過造形具體實現,經由人類的傳達,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有生命的東西。

我們都記得,在產生這種生命的時刻心頭之恐懼,令人窒息。有時是黑色,搖曳的樹枝,然後是許多樹木隆起的韻律,或者波浪起伏的田野遼闊的水平效果,或夏日晨霧顫動的色彩,海水野性的翻騰,白色山頭之高聳深遠,一張沉默的臉,春天來臨的動作,創造永恆但走向終結的有限,或者在心靈的藍色蒼穹顯現和消逝的甜美夢境。

成為不朽的總是一種無限持久的短促運動。賦予那種運動感人的形象,便謂之創作,若作品本身有生命力,它就是一件藝術品。即一種純粹精神上的恆動機構(Perpetuummobile)。

您也許注意到:樹可是以樹的狀態令我感動?不!那樹究竟是什麼東西?

樹是木頭、纖維、脈管構成的。是種細長的東西,上下都有分叉,分成很多很多的小枝,下面的在地底爬走,上面的向陽光和空氣伸展。

樹是會長大的東西,從陰暗的地土成長到明亮的陽光下。

樹是奇異變幻的東西,驟然間迸出小芽,然後變成綠葉,開出美妙的白花,再轉換成黃皮的小圓果,堅硬的殼裡是軟軟的白肉和黑色的仁。

它將失去所有的華美,並一再重創造新的華美。是一種依據奇特法則循環的生命力,讓我們逐步地認識。它是一種活的東西。並非我們看到它偶然成形的外形,而是它所蘊藏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這種生命的局部常常以皇冠形、樹枝形或花形達到完美的外型特徵,然後激起我們的感動,想去仿造這種東西。用恆久的形式表達出這種非真實的生命真實性。

見樹不是樹,而是藉著樹傳遞給我們的精神要質,對真實可見的樹的想像(jenseits),才是會引起感動,迫使人去模仿的東西。那是種驅策的力量,渴望透過藝術品呈現出恆久的生命力。

您會告訴我,畫家只需要掌握他看過的東西就行。我說不。健康的人都有多種感官。他有眼精、耳朵、鼻子、嘴巴和觸覺。他的感官在不可知的心靈深處可將外界的作用傳達到內心,再畫出來。藝術家必須掌握所有創作的力量,包括生命力,思想力,神的力量,及上帝揭示的創造生命的力量。這時,他才能交出信物,換回不朽。他的所有感官,他的整個感受,意志和思想必需齊備,才能完成我們能力所及最極致的東西。

透過人類的行為,藉造型和色彩的生命完成生動,感人的東西,就是藝術品。我們根據協調的韻律,勻稱的比例,明晰的造形與空間,和諧的色彩,自成一體,來判斷生命之純正與完美。最極致的作品乃最有力地反映出生命真正的精神本質,和諧的一面,神性的一面。

我們已經注意到,自然界的東西還不能算藝術,即使轉換成色彩和造形。因為由它產生的色彩和造形可能形成某個東西,但不一定是藝術。透過色彩和造形產生的真正生命就能讓那東西成為藝術品。

這個生命完全取決於生動、顫動、激動,不是造形與色彩。那僅是用來實現的素材而已。就像骨頭、毛髮、肌肉、神經能夠呈現出我們稱之為動物的東西,這個動物具有生命,精神的特徵,所以造形與色彩才能夠呈現出有生命,精神的東西。我們可以分解骨頭、毛髮、肌肉、神經這些動物身體的組織材料,分析到某種程度去理解,探究其中的機能法則,但發出鳴響的生命本身,只能去想像、感受,那是不能用理智理解的力量性質。

同樣地,造形與色彩,及藝術物件的物質材料,可利用法則理解到某種程度,但是讓有形有色的東西化成藝術的生命力本身,只能藉著想像,感受得知。

因此可以看出藝術物件同樣是由可理解的純物質性的東西及只能感受的純精神面的東西構成。兩者在藝術作品中永遠合成一體的兩面。現在我簡短總結如下:

我將「藝術品」這詞定義成一種生動(Lebendiges),感動(Bewegtes)、激動(Erregendes)的東西,係人們透過文字、聲音或形像創造出的有機組織。再者我相信,在這個有機組織內,有部分是不可理解的,有部分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

事物純粹的精神面只可意會,不可言傳,上帝就是不可捉摸的。

不受限制的感受,包容一切的感受是接近藝術的首要條件,也是最高條件。若某人藉由藝術的媒介,藉由造形與色彩,將感受到的東西具體呈現出來,他就是藝術家了。若感受真實地被理解,作品即真實可理解。藝術家必須認清自己的感受再表現出來。這種理解到的感受可以讓業餘愛好者成為藝術家。

塞尚寫到,「我尋求,藉由寫實研究將看到和感受到的東西以邏輯推理發展出來。」他強調「看」(voyons)這個字(當然,因為他生活在自然主義的年代),我們身為他的後人,強調「感受」(ressentons)這個字。其中包含了自然主義與表現主義的整個差別。相對地立體主義就強調「邏輯」(logique)這個字。

瞭解他的感受,好好瞭解他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別人對他的感受,是藝術家與業餘愛好者的區別。

我們今天1917年春天生活在維也納此地的眾人,是經過長期發展的結果,腦袋複雜又混亂,常常自己完全搞不清楚近在咫尺的東西。擁有無限多,卻從未去辨識。然而我們若知道接受別人已經認識的東西,就可以學到很多東西。即使我們不能完全認識自己,並不能阻礙我們進入邁向自我的那條艱辛的路。若這是尊重人性唯一該下的功夫,「認識自己!」(Erkenne Dich selbst)這個詞從阿波羅神廟散發智慧到達爾菲(Delphi)的格言,似乎成了每個人,尤其每位藝術家唯一追求的目標。

頁73~75 摘至<造形分析> 蔡毓芬/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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