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7

麥可.邁查克 (Michael Michalko)「創意的技術—100位天才的9種思考習慣」摘要

策略一 看問題的方法
達文西相信,掌握問題的第一步,就是知道要用不同的方式來建構問題。他認為自己看問題的直覺方法,太容易傾向一般的思考模式,因此會輪流用不同的觀點來看問題,進而重建問題。每變換一種觀點,對問題的理解就越深入,並漸漸掌握道問題的核心。達文西稱這種思考策略為saper vedere,亦即「知道如何去看」。

所謂天才,就是能重建問題,用新觀點來看問題的人。

重要的是,切勿死守單一觀點,不知改變。

最重要的不是定義問題,而是先找出問題的不同定義,然後遲早一定能找到你想要的定義。

將問題抽象化,是重建問題的一個基本方法。研究自然科學,一般人會先觀察或蒐集有系統的資料,並從中歸納出規則或發展出理論。但是愛因斯坦認為,從即有知識中開創出新知識的可能性不大,因為結論是很難超越前提的。於是他將程序反轉,並從更抽象的層次來思考問題。這種大膽的切入角度使他得以用嶄新眼光檢視物理學基本原理(例如不受相對運動的影響,光速恆常不變)。

放大並縮小問題
同時以放大和縮小的角度來重新呈現問題也很重要。縮小問題可以快速解決問題,但放大問題比較能發揮創造力。

佛洛伊德曾自我分析,認為自己的天賦在於能擴大問題,使問題更為抽象、複雜。問題一旦擴大又變得抽象,他就會找出他所謂的「消失的環節」(訊息的缺口),再運用想像力,藉由他所謂的「自由創造」來詮釋這些消失的環節可能代表的意義。這些詮釋有時會引領他找出解決問題的薪方法。

六個W
Who:哪個人或哪個團體可能與你的問題相關,並且能在資源上、能力上或權限上協助你取得有用的資訊。誰又可能因問題解決而獲益。
What:哪些事與你的問題息息相關。構思出解決方案需要哪些條件、會遭遇哪些困難,又會有哪些利弊得失。
Where:思索產生問題的地點、位置和關鍵點。
When:調查問題發生的過程、時間和順序。
Why:了解你的基本目的為何。
How:釐清問題的前因後果,確認已經採取或正在採取的行動,以及可以依循的步驟。

區隔局部與整體
達文西在觀察一項事物時,會先看整體,然後一一觀察細節,找出每個細節的起源或成因。他認為,要掌握某項知識,就要將局部和整體分開,檢視兩者間的關係,找出會對特定情況造成影響的關鍵因素。

變動文字
簡單改動問題的措詞或文字順序,便可以開啟不同的意義,刺激我們的想像力。檢查你陳述問題的句子,找出關鍵字,改寫四、五次,看看有何結果。最容易改動的字是動詞。

一詞技巧
依照下列步驟,針對問題在腦中進行一連串的聯想:
1. 用一句話寫下你的問題,然後把問題縮成一個詞。
2. 除了上面那個詞,還可以用什麼詞?查詢辭典忠的同義詞,並從中選出一個。
3. 你想用這個詞傳達什麼意思?盡可能詳細地詮釋這個詞。
4. 字典如何定義這個詞?有助於增進你的理解嗎?
5. 就你對字典定義的理解,有沒有其他詞可以更充分表達你的問題,或是更能引起你的興趣?
6. 有的話,請用這個詞重複進行以上的流程。
7. 如果沒有,以上的嘗試是否提供你看問題的新觀點?

文字連鎖反應
1. 問問自己,問題的核心為何。有什麼字可以形容你現在面臨的問題或狀況?
2. 在一張紙的最上方寫下關鍵字。
3. 接著把直覺想到與此字有關的字詞列出來。別想太多,讓文字自然湧出,由一個字去觸發另一個字。讓這個過程持續數分鐘。
4. 將一連串文字瀏覽一遍,寫下你的感想和評語。
5. 找出不斷浮現腦海的想法,繼續探究這些想法與問題的關係。如果某個字激起強烈的情緒反應,就表示值得繼續探索下去。

轉換觀點與多重觀點
1. 首先,以自己的觀點寫下問題。
2. 接著,至少以另外兩個與問題相關或相近的人的觀點寫下問題。
3. 結合不同觀點,使之成為一個多面向的問題。

一邊動筆,一邊思考每種角色會怎麼處理問題。他們會怎麼做?不同角色的相異和相似處何在?將寫下的三種問題結合,你可以寫出各方面都考慮到的問題嗎?你原本看問題的觀點有改變嗎?

把自己想成問題
試著把自己想像成問題的一部分,並且從問題本身出發來觀察眼前的挑戰。融入某物體或某個過程中,嘗試從物體或過程的角度來看問題。問自己下列問題來融入狀態:
如果我是( ),會有什麼感覺?
如果( )是我,它會說什麼?
如果我是腦海中正在構思的想法,我會有什麼感覺?
它會給我什麼建議?

持續發問
利用下列問句從不同觀點加以分析:
.為什麼有必要解決這個問題?
.未知數是什麼?你能掌握多少未知數?
.哪些是你還未掌握的部分?
.你握有什麼資訊?資訊充足還是不足?是否多餘、矛盾?
.掌握的資訊能給你什麼幫助?所有資訊是否都派上用場?
.可以用圖表或圖形來表是問題嗎?
.問題的界線何在?
.可以把問題分成不同部分嗎?可否寫下來並找出不同部份之間的關係?
.以前遇到這種問題嗎?看過大同小異的問題嗎?聽過相關的問題嗎?
.假設你找到已經解決的類似問題,可以挪用其解決辦法或利用其解決策略嗎?
.你能想像出最好、最壞、和最可能發生的情況是什麼嗎?

2009/09/05

李奇.高德(Rich Gold 1950-2003)「夠了!創意」 摘要 藝術家2

最後還有群藝術家,我們稱之為「民俗藝術家」,以斑鳩琴演奏者戴的草帽代表。我得承認這個形象不太恰當,因為在地下室做家具的人、在車庫搞搖滾樂的青少年,也都可以算在其中。我對民俗藝術的定義是草帽藝術家為自己與朋友創作,他們創作不是為了千古流傳,或為了取悅百萬人,而是為了與家人朋友互動,維繫彼此的關係。

在繁榮物質世界的首次巨波還未席捲廣大眾生之前,我們現在稱之為民俗藝術的,在當時不過以音樂、舞蹈、畫畫稱之,占之前藝術產出的大宗。現在民俗藝術仍有一定的產量,不過就像磁鐵某一極,不是往流行音樂(車庫裡的搖滾樂團總會想著賣CD),就是往純藝術走(週末作畫的畫家幾乎都會反射性地想像自己的作品在藝廊展出)。不然就像瑪莎.史都華(Martha Stewart 是美國居家生活雜誌與電視節目的知名創辦人,並開設自己的百貨公司。)一樣,變成使用者自行設計的公司產品。無法單純只是為了自己的享受而創作,可說是繁榮世界的一大損失,甚至,是繁榮世界的一大悲劇。

草帽藝術經濟學如是運作:雖然創作要花點成本,但在創作者與消費者間幾乎沒有金錢換手,如果有,也只是小額。草帽藝術是人類學家所說的禮物文化,但已淪喪殆盡。哈基姆.貝(Hakim Bey 為美國當代無政府主義哲學家。)稱之為即時主義(immediatism),為立即的享樂以及當下的同伴所做。當今社會發大財的春秋大夢早已湮滅了這類活動。另一個問題是時間:時間根本不夠用,民俗藝術就此出局。問題:時間用到哪裡去了?答案:用到繁榮世界其他地方。

舉個例子,到別人家裡請他們為你演出音樂已屬罕見;可是在百年前,這可是最常見的音樂形式。我們用週末畫家、小報作者等詞污名化這類活動。饒舌、閃舞等街頭草帽藝術如此快速被棒球帽藝術所吸納,等這類形式六個月後紅到明尼蘇達州各個郊區,他們早已成為流行藝術,不再是民俗藝術。甚至連自己做料理這種最純正的民俗藝術,早已被超市可以買到的家常菜所取代。
頁49~51

三頂藝術帽子形成三角形,是更為恰當的表現方式,而藝術家(或作品)居於三角型某處。有些藝術家偏向某個頂點,不過多數在三角形中間。看看位於邊緣上的藝術型態或許有助於理解,以下有幾種理解的角度:

搖滾樂是公認的流行藝術形式,源自藍調與鄉村等民俗藝術形式。狄克.達爾(Dick Dale 生於1937年,美國搖滾吉他手,素有「衝浪搖滾吉他之王」的美稱。)自稱其衝浪音樂是搖滾與黎巴嫩民歌的混合體。純藝術家也實驗搖滾樂(如羅莉.安德生 Laurie Anderson 美國當代前衛藝術表演者),或是流行歌手嘗試純藝術創作(披頭四的〈革命九號〉)。純藝術作曲家常從民歌汲取創作靈感(心中浮現了史特拉汶斯基與巴爾托克),家裡彈的鋼琴曲多是巴哈的作品;巴布.狄倫改寫民俗音樂,他的歌在營隊野火邊傳唱,宛如已有千年之久。也有不少特例,比如說,年輕前衛的畫家常被認為是民俗藝術家。他們之中絕大部分是社會上層階級的子女。如果作品賣出去了,主要也都是父母買走,如果賣不掉,也是為了朋友快樂的創作。總之,這大約就是民俗藝術的定義。

藝術與科學身分彼此有諸多相似之處,達文西是兩者共同的先驅。藝術家與科學家的談話裡會聽到許多同樣的語彙,雖然它們有不同的意涵,甚至意義完全相反。但兩者的領域與框架殊途同歸:都談及未來(聲稱是開疆先鋒)、真理(或尋找真理,或否定真理)、談及拯救世界,有時是從彼此的手中拯救世界。

藝術家與科學家都論及自然。對科學家來說,大自然是他們研究的核心對象;藝術家環繞大自然這個概念砰然做聲------從否認大自然存在的後現代思潮,到大自然做為創作的核心主題,就像他們在閣樓閒談時會說的,大自然是論爭的場域。藝術家與科學家都談個人的洞察力,談及有了洞察力,又怎麼從洞察力出發,對他們來說,洞察力有別於點子。他們認為自己是獨一無二的(對藝術家來說,這是獲取金錢的商品)。換言之,兩者都在探討超驗能指(transcendent signifiers 依據解構主義哲學家德里達的看法,是指上帝、自我、精神、存在等獨立於善惡、黑白、美醜等二元對立的能指,這些超驗能指是所有二元對立能指的來源,也是文化、思想、語言、價值判斷的基礎,也是真理/知識的來源。),也就是本質上外於此世界的終極概念(giant words)。兩頂帽子都帶有天才的意味------諾貝爾獎給的就是這類天才,也是畢卡索與霍金(Stephen W﹒Hawking,當代知名的天文物理學家,以研究黑洞理論聞名。)給人的印象。藝術界或許對「每個人都有藝術家的天份」的說法喧嚷不已,但是拿這話去對收藏家、藝品經紀人、博物館館藏委員會說吧------藝術胚胎可不是人人皆平等啊!或許每個小孩都是「小小科學家」,但成人科學界的進入門檻可相當嚴格,而且不是沒有道理的。
頁52~55

2009/09/04

李奇.高德(Rich Gold 1950-2003)「夠了!創意」 摘要 藝術家1

以我的卡通眼光來看,藝術家戴著扁帽。藝術家從自己的視野出發,開始創作。他們努力表現自己、表現自己的構想,藝術成果是這些構想的再現。戴扁帽的人會尋求某種真理(他們常用「誠實」這個字代表),他們創作的藝術等同於自己的觀點,破壞觀點則被視為罪惡。他們研究世界與藝術史,浸身於持續而隱密的對話,旁人卻對其對話毫無所知。透過這個過程,你在博物館、畫廊、書籍、雜誌與豪宅裏看到的藝術作品不斷被創作出來。

這種方法運作良好時,也就是戴扁帽的人果真有所發揮的時候,其創作品半帶魔法,有種透明的質地。如果說鍊金術士能認出科學家,那麼薩滿也能認出當代藝術的拜物者(反之亦然)。在繁榮的世界,藝術家活在與其他事物不同的法則底下。比如說,破壞藝術品在許多國家事屬違法,或許是因為就像科學方程式,藝術品具有超越當下時空的意義。甚至就士兵是否應當冒生命危險保護藝術品,或比如說公共雕像引發爭議或造成不便時是否應該移走,有過嚴肅的道德辯論。這類討論與談及Swatch手表引發的獲利與品牌等問題大相逕庭。

扁帽這類純藝術,基本的經濟運作如下:戴扁帽的人製作少量物品,以高額出售,賺錢維生(如果他們要維生的話),通常是賣給公司企業、政府或有錢人等;在不久前的過去則有教會贊助。換言之,藝術家由我們文化裡最有權、最菁英、最具影響力的族群支持。當然,奇怪的是,戴扁帽的人常自以為是圈外人,甚至與有權勢的菁英份子截然不同。藝術家總自詡是推翻統治階級的觸媒,或至少能改變統治階級、喚醒他們,或甘冒大不韙。藝術雜誌雖然在前面幾篇文章以開創新世界之姿介紹藝術家,雜誌後面的藝廊廣告卻訴求固有而了無新意的世界。正因為藝術的超越,藝術品成為各類災難避險頗有價值的工具。

藝術家為了完成了不起的銷售創舉------賣畫在布上的畫、賣互動的小玩意,或凡是能賺大錢的東西等,得說服贊助人認同他們具有與眾不同的特質,體現了某個獨一無二的過程。藝術家不像會計師或許會改變心意轉行當牙醫,他們常聲稱自己是天生的藝術家、一生都會是藝術家、非藝術家不當的藝術家。從這個特別的自我誕生出某個構想或創見,一旦實現,無論好壞,即為藝術品。創作品經藝術家同儕評估(或是被收藏家、評論家等近似的同儕評估)分辨出好作品、爛作品,或是有趣的作品。此過程也不是民主的。或許極富冒險的贊助人會買下藝術家一、兩項個別作品,但很快地,有價值的卻是藝術家及其全部創作,創作品不過是這個過程與觀點的表徵。無論經過多少時間,只有在贊助人開始購買藝術家,藝術家及其作品才能身列「繁榮世界」的藝術殿堂。有時藝術家還未受到賞識,信託基金便已見底。

創作者戴上純藝術的扁帽,從自身尋找創作的靈感;藝術來自個人的眼光,來自對自己的獨特意識。對許多藝術家而言,藝術是一種天職,而非職業,雖然要成為藝術家得接受訓練,而且避不開商業那一面。當藝術家取得藝術觀點時,呈現的是對世界的深刻視角,無論是來自自然或人性、來自文化、自身經歷、語言、歷史、政治或宗教,這些敏銳的藝術眼光必須深刻,畢竟這種形式的藝術是為千年而存在的。藝術品最主要的價值,對於其擁有者,也就是購買的贊助人而言,在於此一獨特藝術品的悠久價值所帶來的金錢收益。藝術品有點像人造鑽石。我敢說,某方面來說,藝術家如同科學家一樣尋求真理,即使他們追求的是個人的真理。藝術品如同科學發明,存在於跟同儕的複雜對話之中,以庶民難以理解的密語彼此對話。但藝術品與科學世界的差異來自每件藝術品對每個藝術家而言都必須獨一無二,價值在於個人的獨特性。複製的藝術品並不能「證明」藝術品的價值。
頁41~46

其次,藝術有「流行藝術」的身分,以棒球帽代表。戴棒球帽的流行藝術家不強調內在觀點,而專注在觀眾的情緒上。他們以放大鏡般追隨檢視百大排行榜,像會計師般研究票房數字,要不然他們的經紀人、製作人、經理也會這麼做。他們會做使用者測試!這就是他們和純藝術家最大的不同。對戴扁帽的人來說,這可是士可忍孰不可忍,因為如此不僅喪失了誠實,更別提所謂的洞見。對貨真價實的棒球帽人士卻非如此:他們與觀眾間深刻的回饋跟作品同等重要。從這點來說,棒球帽崇尚民主、反菁英主義,並深具人性。對棒球帽藝術家而言,做出讓人混淆、甚至厭惡的作品實不可取。

棒球帽藝術的經濟法則在於製造出可高度複製的作品­­------電影、流行音樂、電視、電動遊戲、服飾或書籍。製作所費不貲(如電影需要幾億元),但目地就在以大量低價賣出複製品。這類藝術家不由企業贊助,反而是公司企業的成員仰賴企業為其製作、廣告與打開通路。

十九世紀中葉以前,棒球帽藝術家大概無法存活。現在流行藝術占繁榮世界的一大部分,無論從個別作品、上億的複製品來算,都是如此。流行藝術最好的時候,比起其他藝術形式更為海闊天空,具有包容性,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具指標的藝術形式。我們並不清楚,千年之後的人們會知道披頭四,還是史提夫.萊克(Steve Reich 為美國當代作曲家,是低限音樂的先驅,後以運用現代音響技術,創造出重複音樂聞名。);我猜會是披頭四。或許對未來的聽眾而言,兩者無可分辨。

流行藝術最糟的時候,最核心的創作機制------觀眾與創作者的雙向交流,卻會產出令人麻木無所遁逃的雜音,成為另一種形式的污染。我那稍縱即逝微不足道的慾望,透過焦點團體的訪談放大,再透過諸多頻道回傳給我時,即使是車上的收音機也難以忍受。
頁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