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爸很喜歡祭典,所以在他過世時,我幫他穿上祭典的浴衣,拍了一張露出雙臂的照片。之所以將手臂露出來,是因為他的手上有刺青,圖案是燈籠妖怪和骰子。我老爸曾經開玩笑地說:「因為想當流氓,所以才去刺青。」不過他說,因為刺在手臂上就已經痛得難以忍受,沒辦法繼續在背部刺上圖案,所以最後還是放棄當流氓了。這就是我的老爸。
老爸過世時,我把他的浴衣袖子捲起來,將雙手的刺青圖案一倂拍下來。我想要展現的是他身為男性、身為人父、身為我老爸的模樣,保存他最開心的樣態;同時,不去拍攝他不想留下來的東西,也就是那張因為長期住院而失去活力、不再是我的老爸的臉孔。所以我將臉部去除,不照他的臉孔,只拍刺青和手,那雙木屐師傅的手。
當時我學到一件事:所謂的「攝影」,就是不拍以後不想再看見的東西,以及自己討厭的或是對方不喜歡的東西。這就是構圖。我對攝影有了領悟,並且學會了如何構圖。
其實,這是老爸給我的考驗喔。因為他已經變成了沒有生命的物體,所以我拍攝的是自己對老爸傾注的關愛,以及那份「真想忘記那張臉孔、不想將它放進鏡頭」的心情。這就是攝影的構圖。
另外,老媽的過世的時候,為了拍下她最棒的面容,我在她的遺體上面、旁邊繞來繞去,想要找出最美的、最有朝氣的、雖然已經死去卻生氣盎然的角度。簡單地說,這個角度就是「對於被攝者的感情」。這個拍照經驗,又替我上了一堂攝影課。
從父母親的死亡,我學會攝影的構圖和角度,兩者都是攝影者必須抉擇的要素。因為被攝者已經變成沒有生命的物體,在這種情況下,照片會透露攝影者的情感喔。
母親已經去世了,我卻從可以清楚看到鼻孔的角度拍照,豈不是很糟糕嗎?所以,必須找對地方,找出「就是這裡!」的角度來拍攝。這是對攝影者的考驗。老媽的死,讓我瞭解了攝影的角度就是「愛的角度」。
* 我拍照的時候,並非完全經過設定,或是很有意識地按下快門。我只是將拍照時認識的女性、與之相識的場所和時間點所透露的訊息,以及我當下的體會,單純地反映出來而已。因此我的攝影可分為無意間的攝影,以及因心靈感受而拍的作品。我始終抱持著「攝影效果好壞與否,以後再說」的心情拍照,因此「攝影」之於我就和「活著」是一樣的,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
* 就某種意義上來說,不以直接、坦率的心態來拍照是不行的,因為這種直率的心態才是絕對前衛的喔。最好不要刻意捏造某種情境,換句話說就是順其自然地按下快門,一切由被攝體、由時代來決定。所已一定要處於被動、被侵犯才行喔(笑)。雖然我也說「要侵犯被攝體」,但那畢竟只是一種說法。時代的潮流看似平靜,但其實是暗潮洶湧的激流呢。所以,不要想去戰勝時代、改變潮流,甚至創造時代,只要坦率地順應潮流即可。
* 大家都有一種想要以攝影來永久保存影像的錯誤概念,其實這是不對的,照片有存在感或永恆性是不行的,這樣的話,只要一看到這種照片就會覺得結束了,很快就將之遺忘。能夠讓人不時想起的照片才是好的喔。
比起那種不斷引人注目的照片,讓人覺得似乎在哪裡看過的照片更好喔,換句話說,不是拍攝現實,而是拍攝似曾相識才對。
攝影一定要讓人想到活生生、肉眼所及的東西。雖然我個人不是以此為目標,不過拍起來就是有這種效果、就是會拍出這種感覺囉,哈哈哈哈哈。
* 無論廣告或任何事物,所謂的創造,都必須以紀實攝影為起點;而所謂的紀實攝影,就是捕捉人類的本質。
紀實攝影是持續地凝視,然後發現、感動。
* 攝影就是瞬間凝結被攝體的動作囉,我常說這就是「死」,意即攝影是在瞬間謀殺被攝體。而要如何使之起死回生,則是攝影這個動作,或說是攝影本身的意義。紀實攝影中,要是不加以留意紀錄的部分,不但被攝體就這麼死了,連照片也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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