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伸入顏料罐
以一種挖取的姿態
用手指塗抹顏料
不依賴筆的變化
回到身體最原始的接觸
感受那濕涼黏稠
塗抹 不停的塗抹
使盡力氣地把自身去投入畫面
讓色彩滲入我的指尖
滲入自己的想望
色彩成為自己存在的痕跡
或是自己成了色彩的一小部分
在畫面 在指尖 在心裡
以無法理解的莫名衝動
去宣洩心中的東西
消失的 留下的 滿溢的 被清空的
在不知不覺中被凝結
成一片混沌
2009/03/13
荒木經惟 寫真的話 摘要
* 老爸很喜歡祭典,所以在他過世時,我幫他穿上祭典的浴衣,拍了一張露出雙臂的照片。之所以將手臂露出來,是因為他的手上有刺青,圖案是燈籠妖怪和骰子。我老爸曾經開玩笑地說:「因為想當流氓,所以才去刺青。」不過他說,因為刺在手臂上就已經痛得難以忍受,沒辦法繼續在背部刺上圖案,所以最後還是放棄當流氓了。這就是我的老爸。
老爸過世時,我把他的浴衣袖子捲起來,將雙手的刺青圖案一倂拍下來。我想要展現的是他身為男性、身為人父、身為我老爸的模樣,保存他最開心的樣態;同時,不去拍攝他不想留下來的東西,也就是那張因為長期住院而失去活力、不再是我的老爸的臉孔。所以我將臉部去除,不照他的臉孔,只拍刺青和手,那雙木屐師傅的手。
當時我學到一件事:所謂的「攝影」,就是不拍以後不想再看見的東西,以及自己討厭的或是對方不喜歡的東西。這就是構圖。我對攝影有了領悟,並且學會了如何構圖。
其實,這是老爸給我的考驗喔。因為他已經變成了沒有生命的物體,所以我拍攝的是自己對老爸傾注的關愛,以及那份「真想忘記那張臉孔、不想將它放進鏡頭」的心情。這就是攝影的構圖。
另外,老媽的過世的時候,為了拍下她最棒的面容,我在她的遺體上面、旁邊繞來繞去,想要找出最美的、最有朝氣的、雖然已經死去卻生氣盎然的角度。簡單地說,這個角度就是「對於被攝者的感情」。這個拍照經驗,又替我上了一堂攝影課。
從父母親的死亡,我學會攝影的構圖和角度,兩者都是攝影者必須抉擇的要素。因為被攝者已經變成沒有生命的物體,在這種情況下,照片會透露攝影者的情感喔。
母親已經去世了,我卻從可以清楚看到鼻孔的角度拍照,豈不是很糟糕嗎?所以,必須找對地方,找出「就是這裡!」的角度來拍攝。這是對攝影者的考驗。老媽的死,讓我瞭解了攝影的角度就是「愛的角度」。
* 我拍照的時候,並非完全經過設定,或是很有意識地按下快門。我只是將拍照時認識的女性、與之相識的場所和時間點所透露的訊息,以及我當下的體會,單純地反映出來而已。因此我的攝影可分為無意間的攝影,以及因心靈感受而拍的作品。我始終抱持著「攝影效果好壞與否,以後再說」的心情拍照,因此「攝影」之於我就和「活著」是一樣的,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
* 就某種意義上來說,不以直接、坦率的心態來拍照是不行的,因為這種直率的心態才是絕對前衛的喔。最好不要刻意捏造某種情境,換句話說就是順其自然地按下快門,一切由被攝體、由時代來決定。所已一定要處於被動、被侵犯才行喔(笑)。雖然我也說「要侵犯被攝體」,但那畢竟只是一種說法。時代的潮流看似平靜,但其實是暗潮洶湧的激流呢。所以,不要想去戰勝時代、改變潮流,甚至創造時代,只要坦率地順應潮流即可。
* 大家都有一種想要以攝影來永久保存影像的錯誤概念,其實這是不對的,照片有存在感或永恆性是不行的,這樣的話,只要一看到這種照片就會覺得結束了,很快就將之遺忘。能夠讓人不時想起的照片才是好的喔。
比起那種不斷引人注目的照片,讓人覺得似乎在哪裡看過的照片更好喔,換句話說,不是拍攝現實,而是拍攝似曾相識才對。
攝影一定要讓人想到活生生、肉眼所及的東西。雖然我個人不是以此為目標,不過拍起來就是有這種效果、就是會拍出這種感覺囉,哈哈哈哈哈。
* 無論廣告或任何事物,所謂的創造,都必須以紀實攝影為起點;而所謂的紀實攝影,就是捕捉人類的本質。
紀實攝影是持續地凝視,然後發現、感動。
* 攝影就是瞬間凝結被攝體的動作囉,我常說這就是「死」,意即攝影是在瞬間謀殺被攝體。而要如何使之起死回生,則是攝影這個動作,或說是攝影本身的意義。紀實攝影中,要是不加以留意紀錄的部分,不但被攝體就這麼死了,連照片也是死的。
老爸過世時,我把他的浴衣袖子捲起來,將雙手的刺青圖案一倂拍下來。我想要展現的是他身為男性、身為人父、身為我老爸的模樣,保存他最開心的樣態;同時,不去拍攝他不想留下來的東西,也就是那張因為長期住院而失去活力、不再是我的老爸的臉孔。所以我將臉部去除,不照他的臉孔,只拍刺青和手,那雙木屐師傅的手。
當時我學到一件事:所謂的「攝影」,就是不拍以後不想再看見的東西,以及自己討厭的或是對方不喜歡的東西。這就是構圖。我對攝影有了領悟,並且學會了如何構圖。
其實,這是老爸給我的考驗喔。因為他已經變成了沒有生命的物體,所以我拍攝的是自己對老爸傾注的關愛,以及那份「真想忘記那張臉孔、不想將它放進鏡頭」的心情。這就是攝影的構圖。
另外,老媽的過世的時候,為了拍下她最棒的面容,我在她的遺體上面、旁邊繞來繞去,想要找出最美的、最有朝氣的、雖然已經死去卻生氣盎然的角度。簡單地說,這個角度就是「對於被攝者的感情」。這個拍照經驗,又替我上了一堂攝影課。
從父母親的死亡,我學會攝影的構圖和角度,兩者都是攝影者必須抉擇的要素。因為被攝者已經變成沒有生命的物體,在這種情況下,照片會透露攝影者的情感喔。
母親已經去世了,我卻從可以清楚看到鼻孔的角度拍照,豈不是很糟糕嗎?所以,必須找對地方,找出「就是這裡!」的角度來拍攝。這是對攝影者的考驗。老媽的死,讓我瞭解了攝影的角度就是「愛的角度」。
* 我拍照的時候,並非完全經過設定,或是很有意識地按下快門。我只是將拍照時認識的女性、與之相識的場所和時間點所透露的訊息,以及我當下的體會,單純地反映出來而已。因此我的攝影可分為無意間的攝影,以及因心靈感受而拍的作品。我始終抱持著「攝影效果好壞與否,以後再說」的心情拍照,因此「攝影」之於我就和「活著」是一樣的,這就是我的生活方式。
* 就某種意義上來說,不以直接、坦率的心態來拍照是不行的,因為這種直率的心態才是絕對前衛的喔。最好不要刻意捏造某種情境,換句話說就是順其自然地按下快門,一切由被攝體、由時代來決定。所已一定要處於被動、被侵犯才行喔(笑)。雖然我也說「要侵犯被攝體」,但那畢竟只是一種說法。時代的潮流看似平靜,但其實是暗潮洶湧的激流呢。所以,不要想去戰勝時代、改變潮流,甚至創造時代,只要坦率地順應潮流即可。
* 大家都有一種想要以攝影來永久保存影像的錯誤概念,其實這是不對的,照片有存在感或永恆性是不行的,這樣的話,只要一看到這種照片就會覺得結束了,很快就將之遺忘。能夠讓人不時想起的照片才是好的喔。
比起那種不斷引人注目的照片,讓人覺得似乎在哪裡看過的照片更好喔,換句話說,不是拍攝現實,而是拍攝似曾相識才對。
攝影一定要讓人想到活生生、肉眼所及的東西。雖然我個人不是以此為目標,不過拍起來就是有這種效果、就是會拍出這種感覺囉,哈哈哈哈哈。
* 無論廣告或任何事物,所謂的創造,都必須以紀實攝影為起點;而所謂的紀實攝影,就是捕捉人類的本質。
紀實攝影是持續地凝視,然後發現、感動。
* 攝影就是瞬間凝結被攝體的動作囉,我常說這就是「死」,意即攝影是在瞬間謀殺被攝體。而要如何使之起死回生,則是攝影這個動作,或說是攝影本身的意義。紀實攝影中,要是不加以留意紀錄的部分,不但被攝體就這麼死了,連照片也是死的。
2009/03/07
米蘭.昆德拉訪談錄摘要 安托萬.德.戈德馬爾著 譚立德譯
安托萬.德.戈德馬爾(以下簡稱A.G):“不能承受”這個形容詞意味著什麼?
米蘭.昆德拉(以下簡稱M.K):這並不是某種宣言。我並不是說“生命之輕是不能承受的”,我說的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我們處於模稜兩可中。如果說,小說有某種功能,那就是讓人發現事物的模糊性。我把書中整整一部分題名為《未被理解的詞》,它說明了同樣的詞對這些人或那些人是怎樣掩蓋完全不同的現實,即使他們的關係猶如特麗莎和托馬斯,或弗朗茨和薩皮娜那麼親近。小說應該毀掉確定性。況且,這也是作者與讀者之間產生誤解的根源。讀者時常問:“你究竟在想什麼?你要說什麼?什麼是你的世界觀?”這些問題對小說家來說是很尷尬的,確切地說,小說家的才智在於確定性的缺乏,他們縈繞於腦際的念頭,就是把一切肯定轉換成疑問。小說家應該描繪世界的本來面目,即謎和悖論。
A.G:模糊和懷疑的敵人,就是你稱之為“媚俗”(kitsch)的世界,即美學的確定性和因循守舊的王國,它的結果是導致極權的媚俗。在你的小說裡,你好幾次提出這個媚俗性,你寫到,它“把人類存在中基本上不能接受的一切排斥在它的視野之外”。
M.K:kitsch是19世紀產生於德國的一個詞,它的含義已經逐漸起了變化,今天,在法國,僅僅意味著某種美學風格,低劣的藝術。但是,遠遠不止於此;這是一種由某種對世界的看法所支撐的美學,這幾乎是一種哲學。這是知識之外的美,是美化事物、取悅於人的意願,是完全的因循守舊。我在那本書中重新提出海爾曼.布洛赫的著名論點,他在《文學創作和認識》中,清算了源於德國浪漫主義的媚俗精神,據他看來,這媚俗精神一直延續到瓦格納。我則認為,不如說,到柴可夫斯基﹕一種要引起激動,並且得以成功的有效的音樂,但是,非常傳統,是某種藝術上的煽情。這種蠱惑存在於西方,也存在於東方。當然,極權的國家發展了這種媚俗,因為,這些國家不能容忍個人主義、懷疑主義和嘲笑。在戰後的蘇聯,人們心安理得地對美術學院的學生解釋,蘇維埃社會已經是如此先進,因而,基本衝突不再是好與壞的衝突,而是好與更好的衝突!在西方,這種媚俗性尤其被政治派別當作媒介物,看看美國的選舉運動…
A.G:你的意思是說政治產生媚俗嗎?
M.K:政治並不產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政治運動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願望為基礎的。從政治角度來說,世界是白的或是黑的。模稜兩可、矛盾和悖論是沒有任何位置的。每一位自尊的政治家都不會說:“我認為…但是,我不能肯定是對的…”或者:“雖然,我們也可以做那個,但應該做這個。”他會說:“我認得未來的道路,我知道我是對的”等等。
A.G:泛泛而說,你是否以為在小說創作中,偶然起著作用呢?
M.K:我在諾曼第鄉村撰寫這本書的最後部分。我們經常造訪一位農民,在他的院子裡,有兩頭豬總是來向我們致意,使我非常開心。小說的最後部分是在波西米亞地區的一個村莊裡展開情節的,就這樣,在這部分產生了豬的角色,我很喜歡這角色。正由於這些在諾曼第的散步,偶然間,我遇見了這個農民。偶然變成了必然,以致我無法設想主題結尾處,特麗莎和托馬斯隱居的村莊裡能沒有這頭豬。這頭畜牲成了這村莊的主題。你知道,不讓自己沉浸在現實中,而要在一部小說裡描述現實是很困難的。但是,我相信可以運用十分經濟的手法創造一個小說世界。有時,一兩個母題就夠了,例如,這頭豬。但是,為了不用某件趣聞來回答問題,我想,在寫作中,作者頭腦中產生的對巧合的感覺被喚醒了。況且,歷來,每位作家都提出偶然這個問題,因為,沒有偶然,生存是難以想像的,生存就是偶然。我常常談到《安娜.卡列尼娜》中巧合的作用,例如﹕在書開始時,她在聖彼得堡火車站遇見了渥倫斯基,當時,一名鐵路員工臥軌自殺,剛剛被火車壓死了;在小說結尾時,她撲向一輛火車,以此了結她已絕望的生活。這一前後呼應顯得十分造作,但是,如果你注意觀察生活,你會發現在你自己的生活中,存在同樣的呼應,同樣的巧合。某件大事並不因為它的偶然特性而失去原有的性質,相反,這一偶然性賦予它以美和詩意。然而,人們不再注意到這些,他們對自己的生活視而不見。他們白天生活,晚上就遺忘了。我們越來越生活在存在的遺忘之中。要恢復這種對生存的敏感,對巧合的注意,這也是小說的意義。
A.G: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你重新採用了你上一部書《笑忘錄》中最中制定的技巧。同時把圍繞某種同樣題材的變奏和對位法融在一起的技巧,就像好幾種目光都放在同樣的故事上…
M.K:這一技巧先是無意識運用的,後來,誠如你所說的,我在《笑忘錄》中把它進行實驗。原則如下﹕在一部小說中,你講述好幾個故事,這些故事既不通過因果關係而相互關聯,而且,它們各自形成不相同的文學種類(隨筆、敘事、自傳、寓言、夢幻)。要把這些因素統一起來就要求一種真正的煉金術,使所有這些如此不一致的因素,最終作為完全自然地處理過的唯一整體被理解。從形而上方面來說,統一幾乎總是通過主題和循環的提問而產生。在我身上,這樣的寫作方式是根深蒂固的。從我最初寫的散文起,它便已經萌發。
A.G:表現同一種現實的不同的講法之間的遊戲,對某些事件的回顧,小說家在其小說中的這種來來往往,通過敘述者的存在不是輕而易舉就做到的嗎?這敘述者在整本書中均在場,而且,自己也能這樣把敘述當兒戲。
M.K:完全是這麼回事。從第一頁開始,敘述者就在那兒,書從哲學性質的思索開始。大致上可以說,存在三種小說﹕敘事的小說(如巴爾扎克、仲馬),描繪的小說(如福樓拜)和思索的小說。在最後一種情況裡,敘述者即思想的人,提出問題的人,整個敘事服從於這種思索。在福樓拜的作品裡,敘述者是看不見的,你在閱讀時聽到某個人的聲音。在此,涉及到我要把小說與哲學相結合的雄心。當然,別人很理解我﹕我並不想以哲學家的方式來從事哲學,而是以小說家的方式來進行哲學思考。而且,我不大喜歡哲學小說這一用語。這是危險的措辭,因為,它必須用一些論點、框框、某些論證願望為前提。我並不想要證明什麼,我僅僅研究問題﹕存在是什麼?嫉妒是什麼?輕是什麼?暈眩是什麼?虛弱是什麼?情愛衝動是什麼?
A.G:你的小說由短小的章節組成,最長的章節也從來不超出十頁。為什麼?
M.K:我喜歡每一章就是一個整體,有如一首詩,有起聲,有精彩結尾。我希望,每一章有它自己的意義,而不僅僅是敘述鏈中的鏈環而已。而且,這一選擇符合於我的小說美學。我覺得短小的章節各自形成一個整體,促使讀者停頓、思考、不受敘事激流的左右。在一部小說中有太多是懸念,那麼,它就逐漸衰竭,逐漸被消耗光。小說是速度的敵人,閱讀應該是緩慢進行的,讀者應該在每一頁,每一段落,甚至每個句子的魅力前停留。
A.G:在280頁,你談到了小說和自傳、作者和他筆下人物之間的關係,你這樣寫道﹕“我小說中的人物是我自身未能實現的可能性。正是這一點使我喜愛所有的人物,同時,他們又都使我害怕。他們所有的人都越過我一向劃定的界線。吸引我的,就是他們已經越過的這條界線(我的‘我’消失在它以外的這條界線)。在它的另一邊,小說並不是作者的懺悔,而是探索處於世界變成陷阱中的人類生活。”
M.K:當今有那麼多的小說是變相的懺悔或自傳,我感到需要跟這樣的小說觀念拉開距離。別人總是對我說﹕“您經歷過這樣或那樣的事件…”但是,不,我回答,並不如此!“不,是的”那時,有人就反駁我,“您不可避免地經歷過了,因為你在你的書中講述了這些事…”首先,我在這類令人厭煩的饒舌中,看到的是天真的表現,但是,再一想,我懂得,這裡涉及到當代一種非常時髦的閱讀、理解、甚至撰寫小說的方式。自傳蔓延到小說領域,而且所有人都想動筆寫作。任何人的時髦的激情便是講述自己、表達自己。人們把這種書寫癖神聖化了。然而,依我看,這與今天權利意志的最可笑、最怪誕的表現有關﹕把“我”強加於別人。這一切都與小說毫不相干。當然,你所寫的一切與你的生活相連。小說產生於你個人的激情,但是當你割斷了與你的生活相連的臍帶,並開始探詢生活本身而不是你自己的生活時,小說才能真正地充分發展。一名小說家描寫嫉妒,就應該把它當成一個存在的問題,而不是當作一個個人的問題來理解,即使他生活在嫉妒的氛圍中。為了寫作,我需要想像我沒有經歷過的境況,需要招喚一些對我來說就是實驗性的自我的人物。因此,一部小說,雖然根本不是自傳,但也總是極其富有個性的,你在你的人物身上,看到你可能發生的事,看到你可能是或你可能成為的人。這涉及到女性人物,也涉及到男性人物,但是,與自傳毫不相干。
A.G:於是,你是否認為,我們生活其中的世界對小說是一種威脅呢?
M.K:我們都被大眾傳播媒介的巨大影響打上了印記。早在五十年前,頭腦最清醒的作家,例如羅伯特.穆齊爾,便懂得,文化的聲音會在新聞的嘈雜聲中消失。他們是對的。大眾傳播的精神是與至少現代歐洲所認識的那種文化的精神相背的﹕文化建立在個人基礎上,傳播媒介則導致同一性;文化闡明事物的複雜性,傳播媒介則把事物簡單化;文化只是一個長長的疑問,傳播媒介則對一切都有一個迅速的答覆;文化是記憶的守衛,傳播媒介是新聞的獵人。今天,如果要使某位小說家高興,就對他說﹕“你的書,可是個轟動。”但是,什麼是轟動呢?如此重要的新聞,吸引了傳播媒體的注意力而已。不過,我們寫小說並不是為了製造轟動,而是為了做某件“持續性”的事。但是,在這個如此專一地全神貫注於新聞的世界裡,持續性的東西是否還能存在呢?看看那些報紙、週刊,甚至雜誌!不可能發表一篇不與這條或那條新聞緊緊相扣的文章。你採訪一位作家,因為,他的書將在這一周問世。到了下一周,他就不再是“被訪問的”,他在新聞之外,除了新聞,再無別的。被新聞控制,便是被遺忘控制。這就製造一個“遺忘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文化的連續性轉變成一系列瞬息即逝、各自分離的事件,有如持械搶劫或橄欖球比賽。
A.G:你與你最近這部小說裡的所有人物一樣,是很悲觀的。
M.K:不,我既不是悲觀主義者,也不是樂觀主義者。我所說的一切都是假設的。我是小說家,而小說家不喜歡太肯定的態度。他完全懂得,他什麼也不知道。他想要以一種再令人信服不過的方式,來表現他筆下人物的“相對”的真實。但是,他並不與這些真實同化。他虛構一些故事,在故事裡,他詢問世界。人的愚蠢就在於有問必答。小說的智慧則在於對一切提出問題。當堂吉訶德離家去闖世界時,世界在他眼前變成了成堆的問題。這是賽萬提斯留給他的繼承者們的啟示﹕小說家教他的讀者把世界當作問題來理解。在一個建基於神聖不可侵犯的確定性的世界裡,小說便死亡了。或者,小說被迫成為這些確定性的說明,這是對小說精神的背叛,是對賽萬提斯的背叛。極權的世界裡,不管它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就是什麼都有了答案的世界,而不是提出疑問的世界。完全被大眾媒體傳播精神包圍的世界,唉,也是答案的世界,而不是疑問的世界,在這樣的世界裡,小說,賽萬提斯的遺產,很可能會不再有它的位置。
米蘭.昆德拉(以下簡稱M.K):這並不是某種宣言。我並不是說“生命之輕是不能承受的”,我說的是“生命不能承受之輕”…我們處於模稜兩可中。如果說,小說有某種功能,那就是讓人發現事物的模糊性。我把書中整整一部分題名為《未被理解的詞》,它說明了同樣的詞對這些人或那些人是怎樣掩蓋完全不同的現實,即使他們的關係猶如特麗莎和托馬斯,或弗朗茨和薩皮娜那麼親近。小說應該毀掉確定性。況且,這也是作者與讀者之間產生誤解的根源。讀者時常問:“你究竟在想什麼?你要說什麼?什麼是你的世界觀?”這些問題對小說家來說是很尷尬的,確切地說,小說家的才智在於確定性的缺乏,他們縈繞於腦際的念頭,就是把一切肯定轉換成疑問。小說家應該描繪世界的本來面目,即謎和悖論。
A.G:模糊和懷疑的敵人,就是你稱之為“媚俗”(kitsch)的世界,即美學的確定性和因循守舊的王國,它的結果是導致極權的媚俗。在你的小說裡,你好幾次提出這個媚俗性,你寫到,它“把人類存在中基本上不能接受的一切排斥在它的視野之外”。
M.K:kitsch是19世紀產生於德國的一個詞,它的含義已經逐漸起了變化,今天,在法國,僅僅意味著某種美學風格,低劣的藝術。但是,遠遠不止於此;這是一種由某種對世界的看法所支撐的美學,這幾乎是一種哲學。這是知識之外的美,是美化事物、取悅於人的意願,是完全的因循守舊。我在那本書中重新提出海爾曼.布洛赫的著名論點,他在《文學創作和認識》中,清算了源於德國浪漫主義的媚俗精神,據他看來,這媚俗精神一直延續到瓦格納。我則認為,不如說,到柴可夫斯基﹕一種要引起激動,並且得以成功的有效的音樂,但是,非常傳統,是某種藝術上的煽情。這種蠱惑存在於西方,也存在於東方。當然,極權的國家發展了這種媚俗,因為,這些國家不能容忍個人主義、懷疑主義和嘲笑。在戰後的蘇聯,人們心安理得地對美術學院的學生解釋,蘇維埃社會已經是如此先進,因而,基本衝突不再是好與壞的衝突,而是好與更好的衝突!在西方,這種媚俗性尤其被政治派別當作媒介物,看看美國的選舉運動…
A.G:你的意思是說政治產生媚俗嗎?
M.K:政治並不產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政治運動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願望為基礎的。從政治角度來說,世界是白的或是黑的。模稜兩可、矛盾和悖論是沒有任何位置的。每一位自尊的政治家都不會說:“我認為…但是,我不能肯定是對的…”或者:“雖然,我們也可以做那個,但應該做這個。”他會說:“我認得未來的道路,我知道我是對的”等等。
A.G:泛泛而說,你是否以為在小說創作中,偶然起著作用呢?
M.K:我在諾曼第鄉村撰寫這本書的最後部分。我們經常造訪一位農民,在他的院子裡,有兩頭豬總是來向我們致意,使我非常開心。小說的最後部分是在波西米亞地區的一個村莊裡展開情節的,就這樣,在這部分產生了豬的角色,我很喜歡這角色。正由於這些在諾曼第的散步,偶然間,我遇見了這個農民。偶然變成了必然,以致我無法設想主題結尾處,特麗莎和托馬斯隱居的村莊裡能沒有這頭豬。這頭畜牲成了這村莊的主題。你知道,不讓自己沉浸在現實中,而要在一部小說裡描述現實是很困難的。但是,我相信可以運用十分經濟的手法創造一個小說世界。有時,一兩個母題就夠了,例如,這頭豬。但是,為了不用某件趣聞來回答問題,我想,在寫作中,作者頭腦中產生的對巧合的感覺被喚醒了。況且,歷來,每位作家都提出偶然這個問題,因為,沒有偶然,生存是難以想像的,生存就是偶然。我常常談到《安娜.卡列尼娜》中巧合的作用,例如﹕在書開始時,她在聖彼得堡火車站遇見了渥倫斯基,當時,一名鐵路員工臥軌自殺,剛剛被火車壓死了;在小說結尾時,她撲向一輛火車,以此了結她已絕望的生活。這一前後呼應顯得十分造作,但是,如果你注意觀察生活,你會發現在你自己的生活中,存在同樣的呼應,同樣的巧合。某件大事並不因為它的偶然特性而失去原有的性質,相反,這一偶然性賦予它以美和詩意。然而,人們不再注意到這些,他們對自己的生活視而不見。他們白天生活,晚上就遺忘了。我們越來越生活在存在的遺忘之中。要恢復這種對生存的敏感,對巧合的注意,這也是小說的意義。
A.G:在《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你重新採用了你上一部書《笑忘錄》中最中制定的技巧。同時把圍繞某種同樣題材的變奏和對位法融在一起的技巧,就像好幾種目光都放在同樣的故事上…
M.K:這一技巧先是無意識運用的,後來,誠如你所說的,我在《笑忘錄》中把它進行實驗。原則如下﹕在一部小說中,你講述好幾個故事,這些故事既不通過因果關係而相互關聯,而且,它們各自形成不相同的文學種類(隨筆、敘事、自傳、寓言、夢幻)。要把這些因素統一起來就要求一種真正的煉金術,使所有這些如此不一致的因素,最終作為完全自然地處理過的唯一整體被理解。從形而上方面來說,統一幾乎總是通過主題和循環的提問而產生。在我身上,這樣的寫作方式是根深蒂固的。從我最初寫的散文起,它便已經萌發。
A.G:表現同一種現實的不同的講法之間的遊戲,對某些事件的回顧,小說家在其小說中的這種來來往往,通過敘述者的存在不是輕而易舉就做到的嗎?這敘述者在整本書中均在場,而且,自己也能這樣把敘述當兒戲。
M.K:完全是這麼回事。從第一頁開始,敘述者就在那兒,書從哲學性質的思索開始。大致上可以說,存在三種小說﹕敘事的小說(如巴爾扎克、仲馬),描繪的小說(如福樓拜)和思索的小說。在最後一種情況裡,敘述者即思想的人,提出問題的人,整個敘事服從於這種思索。在福樓拜的作品裡,敘述者是看不見的,你在閱讀時聽到某個人的聲音。在此,涉及到我要把小說與哲學相結合的雄心。當然,別人很理解我﹕我並不想以哲學家的方式來從事哲學,而是以小說家的方式來進行哲學思考。而且,我不大喜歡哲學小說這一用語。這是危險的措辭,因為,它必須用一些論點、框框、某些論證願望為前提。我並不想要證明什麼,我僅僅研究問題﹕存在是什麼?嫉妒是什麼?輕是什麼?暈眩是什麼?虛弱是什麼?情愛衝動是什麼?
A.G:你的小說由短小的章節組成,最長的章節也從來不超出十頁。為什麼?
M.K:我喜歡每一章就是一個整體,有如一首詩,有起聲,有精彩結尾。我希望,每一章有它自己的意義,而不僅僅是敘述鏈中的鏈環而已。而且,這一選擇符合於我的小說美學。我覺得短小的章節各自形成一個整體,促使讀者停頓、思考、不受敘事激流的左右。在一部小說中有太多是懸念,那麼,它就逐漸衰竭,逐漸被消耗光。小說是速度的敵人,閱讀應該是緩慢進行的,讀者應該在每一頁,每一段落,甚至每個句子的魅力前停留。
A.G:在280頁,你談到了小說和自傳、作者和他筆下人物之間的關係,你這樣寫道﹕“我小說中的人物是我自身未能實現的可能性。正是這一點使我喜愛所有的人物,同時,他們又都使我害怕。他們所有的人都越過我一向劃定的界線。吸引我的,就是他們已經越過的這條界線(我的‘我’消失在它以外的這條界線)。在它的另一邊,小說並不是作者的懺悔,而是探索處於世界變成陷阱中的人類生活。”
M.K:當今有那麼多的小說是變相的懺悔或自傳,我感到需要跟這樣的小說觀念拉開距離。別人總是對我說﹕“您經歷過這樣或那樣的事件…”但是,不,我回答,並不如此!“不,是的”那時,有人就反駁我,“您不可避免地經歷過了,因為你在你的書中講述了這些事…”首先,我在這類令人厭煩的饒舌中,看到的是天真的表現,但是,再一想,我懂得,這裡涉及到當代一種非常時髦的閱讀、理解、甚至撰寫小說的方式。自傳蔓延到小說領域,而且所有人都想動筆寫作。任何人的時髦的激情便是講述自己、表達自己。人們把這種書寫癖神聖化了。然而,依我看,這與今天權利意志的最可笑、最怪誕的表現有關﹕把“我”強加於別人。這一切都與小說毫不相干。當然,你所寫的一切與你的生活相連。小說產生於你個人的激情,但是當你割斷了與你的生活相連的臍帶,並開始探詢生活本身而不是你自己的生活時,小說才能真正地充分發展。一名小說家描寫嫉妒,就應該把它當成一個存在的問題,而不是當作一個個人的問題來理解,即使他生活在嫉妒的氛圍中。為了寫作,我需要想像我沒有經歷過的境況,需要招喚一些對我來說就是實驗性的自我的人物。因此,一部小說,雖然根本不是自傳,但也總是極其富有個性的,你在你的人物身上,看到你可能發生的事,看到你可能是或你可能成為的人。這涉及到女性人物,也涉及到男性人物,但是,與自傳毫不相干。
A.G:於是,你是否認為,我們生活其中的世界對小說是一種威脅呢?
M.K:我們都被大眾傳播媒介的巨大影響打上了印記。早在五十年前,頭腦最清醒的作家,例如羅伯特.穆齊爾,便懂得,文化的聲音會在新聞的嘈雜聲中消失。他們是對的。大眾傳播的精神是與至少現代歐洲所認識的那種文化的精神相背的﹕文化建立在個人基礎上,傳播媒介則導致同一性;文化闡明事物的複雜性,傳播媒介則把事物簡單化;文化只是一個長長的疑問,傳播媒介則對一切都有一個迅速的答覆;文化是記憶的守衛,傳播媒介是新聞的獵人。今天,如果要使某位小說家高興,就對他說﹕“你的書,可是個轟動。”但是,什麼是轟動呢?如此重要的新聞,吸引了傳播媒體的注意力而已。不過,我們寫小說並不是為了製造轟動,而是為了做某件“持續性”的事。但是,在這個如此專一地全神貫注於新聞的世界裡,持續性的東西是否還能存在呢?看看那些報紙、週刊,甚至雜誌!不可能發表一篇不與這條或那條新聞緊緊相扣的文章。你採訪一位作家,因為,他的書將在這一周問世。到了下一周,他就不再是“被訪問的”,他在新聞之外,除了新聞,再無別的。被新聞控制,便是被遺忘控制。這就製造一個“遺忘的系統”,在這個系統中,文化的連續性轉變成一系列瞬息即逝、各自分離的事件,有如持械搶劫或橄欖球比賽。
A.G:你與你最近這部小說裡的所有人物一樣,是很悲觀的。
M.K:不,我既不是悲觀主義者,也不是樂觀主義者。我所說的一切都是假設的。我是小說家,而小說家不喜歡太肯定的態度。他完全懂得,他什麼也不知道。他想要以一種再令人信服不過的方式,來表現他筆下人物的“相對”的真實。但是,他並不與這些真實同化。他虛構一些故事,在故事裡,他詢問世界。人的愚蠢就在於有問必答。小說的智慧則在於對一切提出問題。當堂吉訶德離家去闖世界時,世界在他眼前變成了成堆的問題。這是賽萬提斯留給他的繼承者們的啟示﹕小說家教他的讀者把世界當作問題來理解。在一個建基於神聖不可侵犯的確定性的世界裡,小說便死亡了。或者,小說被迫成為這些確定性的說明,這是對小說精神的背叛,是對賽萬提斯的背叛。極權的世界裡,不管它建立在什麼基礎上,就是什麼都有了答案的世界,而不是提出疑問的世界。完全被大眾媒體傳播精神包圍的世界,唉,也是答案的世界,而不是疑問的世界,在這樣的世界裡,小說,賽萬提斯的遺產,很可能會不再有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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